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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107年度雲林縣柴油車排煙檢測及空品淨區加強管制計畫」委託凱鉅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及台旭環境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室等2家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18/7/31
發文日期:2018/7/31
發文字號:府環空二字第1073607412號
主旨:公告本縣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107年度雲林縣柴油車排煙檢測及空品淨區加強管制計畫」委託凱鉅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及台旭環境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室等2家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一.委託期間:自107年6月22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二.委託凱鉅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辦理:
(一)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及自主管理。
(二)車輛污染管制、免費檢測與便民措施及非法油品稽查。
(三)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操作與TAF維持作業。
(四)麥寮工業港移動源污染排放相關管制與調查。
(五)執行空氣品質緊急應變及相關管制。
三.委託台旭環境科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室辦理柴油車柴油油品含硫量檢測等相關工作。